下午和群裡的設計師唇槍舌戰了一番,然後發現溝通落差,設計思考階段根本不在同一階。他希望要大家幫忙 Brainstorming 提意見,結果我一直拿可行性和他杠。(老公看到肯定覺得欣慰,養出一個會幫 RD 擋可行性的 UI 老婆。)
我是接案公司出身,最長時間合作的 RD 又是老公,可以說大部份的 UI 觀念都是從 RD 那邊來的。稍微有個「可行性」問題沒被考量到就是 UI 老婆被 RD 老公拎去牆角碎碎念。養成不管什麼階段都會問「資料怎麼來」、「頁面怎麼串」的習慣。
導致我設計 UI/UX 的邏輯根本不像一般設計師,還比較偏 RD 式思維,這是一個很大的優勢也是劣勢。我的作法就是所謂的「守舊派」,雖然會去鑽研新技術,但不打算拿來實用,非得 RD 說辦得到才會考慮。不管什麼情況下我第一思考的都不會是「使用者好不好用」,而是「這個東西 RD 做不做得出來」,這種思維方式不會做出讓人驚豔的作品,簡單來說就是成不了大器。
創意發想最知名的方式就是 Brainstorming 頭腦風暴了吧,在 Brainstorming 中不能指責、不要思考可行性。如果一開始就思考可行性,創意在萌芽階段就被扼殺掉。講是這樣講,我也認同在找靈感的時候不能考慮可行性,但是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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再好的點子,RD 做不出來有屁用啊?
這世界不缺點子,缺的是執行的方法和實作的人。做不出來一切白搭,又不是霍華德·史塔克(鋼鐵人他爸)留下「一個並不存在於自然界中的全新元素」給東尼·史塔克去解,做專案誰跟你玩父子情深代代相傳…
我對於創意的看法一直有個偏見:「幹、連基本的東西都做不好了跟人談三小創意。」把轉運站、停車場、巨蛋都蓋成百貨公司就是創意了嗎?不會切圖、不會畫 Wireframe 的 UI Designer,跟人說想做出改變世界的偉大設計,這是夢想不是創意。
創意和可行性總是得取得平衡,不管是很棒的點子結果做不出來,還是根本沒想法先兜一個,死線到了就是要產出個東西。
既然找不出個能說服自己的答案,所以我跑去問大神的看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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東西做不出來,代表砸的錢還不夠多。
大神鏮鏘有力地回了這句名言。
我還在糾結創意和可行性要怎麼取得平衡點,大神這麼霸氣十足的一句話讓我頓悟了,在錢的力量下,可行性真的沒有創意重要啊!有多少錢、做多少事,創意和可行性的平衡點該是如此吧。
我總煩惱著要在最小成本下完成專案(家庭主婦思維?),當有足夠的資源可用、有足夠的發揮空間時為什麼不試著燒看看?看手上有多少資源可以燒來決定要創意先行、還是可行性優先也是種決策方式吧。
判斷可行性這件事是 RD 的工作,UI 的工作是以使用者為中心,在這點上我做得不夠好。UI 該做的應該是拿著以使用者為出發點的設計和 RD 好好溝通是否可行,並加入 PM 確認有多少資源可燒,從中三方協調出可實現的方案。